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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01-05 16: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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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9楼(杨柳一一) 的帖子
1、本人需要坚决表明一点,此贴并非转载他人,也非从其他论坛复制而来!我是小生,本来就是小生,也本是不才,看到08很多同志写日记写的那么好,也说08高手很多。这个不需要装的。
2、我得到此文章的时候是一好友发给我,是讲的 QQ群 并非论坛,然后我将其里面的些许内容有自己修改,岂非欺人盗世。杨柳一一同学,见多识广,很是佩服,但敝人常去的论坛手指头数得清。其他人的发的是否也是全部转载,我想我也没那么多时间去论证,去纠结,但是源头应该只有一个。不过还是很佩服你,竟然能找到这么多“罪证”来论证于我。
3、此处是“吃喝玩乐”处,发了此贴,着本意于大家见者能得其乐,也终究还算是有人乐了,至于乐享全民,小生还达不至那境界。
4、来08还不到三个月应该,吾亦不知有何功可贪?莫非亦有禄可受?时于今,而知一一同学乃热血巾帼,愤世嫉俗,正直不阿。吾应自勉,而学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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