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明文规定啦 帖子名最好不要出现设计师的名字
无意和您作对 但是这样顶着规定来感觉真的挺不好的
栀子,你当心你的日记被关禁闭哦,要遵守论坛规定,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坛民
一个违反论坛版规的人解禁,值得庆祝吗?搞得跟蒙受了什么不白之冤样的。
再次提醒:请各位遵守版规!解禁后请珍惜自己的id。
高兴要放在心里,不一定要表现出来,呵呵
我也觉得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的。。。就算不能在这里回帖,也不代表不能跟客户沟通。08的规定并非针对哪一人,但都是为大局着想。毕竟是商家,希望大家理解。
呵呵,今天学校的电脑一天都上不了网,回来打开QQ,才看见叽歪的留言。再看日记,惶恐啊。大家都以为我在顶风做浪了。没有啊,08,我的家,我怎么不会遵守家规呢?我还要靠08完成我漫长的装修路呢。请团友们原谅啊!当个人的行为与08冲突,我肯定服成08。
理解万岁!不管是版主还是团友,共同维护一个家,关键是不能有偏见,客观看待。有人喜欢一个人,肯定有她的道理,有人讨厌一个人,肯定是有她的想法,不能强加于人。毕竟每个人的喜好是不同。
当然这些都要建立在一个大家都遵守的规则中。应该也没有人会无视。“家”有“家”规
我想设计师是商家,也不能把他单纯的看做一个商家,因为他的工作涉及到装修的整个过程,不像某一个工序,比如做橱柜,安完了也就完了。不存在很多沟通的地方。
好久没有上来顶贴了。
栀子姐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廖队买来了顶固的门碰,合页,和铰链,轨道。
引用第255楼栀子888于2010-07-24 08:29发表的:
7月24日在家休整
装修进场,要做的事很多,有点乱了方阵。找阿鲁策,没想到又被阿鲁教育一通。好久没记录过阿鲁语录了,正好是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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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双手赞成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