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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27 15: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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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楼主(mimi2245) 的帖子
mimi2245,如果你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燃气开通费由业主承担,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发票,由开发商和燃气公司去协调换取票据。
如果你的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谁承担燃气开通费,那么该费用应当计入开发商的开发建设成本,由开发商承担,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此项费用。
另外补充一点,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开发商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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