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08我家网

2023兔年大吉

[娱乐八卦]杀人游戏规则(beta版)

[复制链接]

90

帖子

0

原创值

5

金币

大三_装修里手

测试一下测试一下

Rank: 3Rank: 3

积分
83
发表于 2010-06-22 16: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游戏一般流程:
  1,版主或法官发起游戏,先选好法官,并由法官通知斑竹,由斑竹将报名贴置顶。版友们跟贴报名参加,当人数满足条件时,开始此轮杀人游戏。
  2,由法官决定谁是此轮的凶手(法官不得自己担任凶手,不得参加游戏,并且绝对公正!),并私下通知他(如果人数多的话,如多于10人时,凶手可以不止一名,凶手要先互相认识)。
  3,由法官发【公告】,开始杀人游戏。杀手晚上提交要杀的人ID给法官,可以站内短信给法官,如确实有急事无法上网可以手机短讯通知法官。
  4,法官发【公告】公布被杀的ID,被杀的人写【遗言】,写出谁最有可能是凶手(其实他也是瞎猜的~~)。
  5,第二天大家发帖子讨论(注意哦,这个时候最重要,好人肯定是无辜的,而坏人这个时候就兴风作浪了,硬要转移大家的注意,大家也可以通过社区留言或讨论互相分析案情,但小心,凶手就在你们中间!)。可以发【分析】、【质疑】、【指证】、【辩护】等带标题关键字的帖子。每个玩家必须发表不少于一篇的帖子。
  6,在法官公布的截止时间前(一般是当晚8点,如果大家没有什么时间那也可以定在第二天早8点前)参与游戏的活人到当天的【投票】贴投票,法官在规定截止时间投票统计票数,票数最多者将被杀(只有参加游戏的活人投的票才算有效票,法官、死人、旁观者投票无效)。
  7,处决凶手当晚若无命案发生,说明真凶已经找到,游戏结束,好人胜利。若还有人死,说明误杀好人,游戏继续从步骤3开始。
  8,凶手数大于或等于好人数,则胜出。

  游戏规则:
  1,法官随机决定杀手,并发贴告知大家杀手的个数。(法官要单独发消息给杀手告诉他他是杀手)
  2,应该在截止时间前由杀手发消息给法官告知被杀ID,由法官设计情节并发贴宣布有人遇害。一般杀手每夜杀一人。如有多个杀手,杀手之间应该相互联系,统一被杀名单,并想方法掩护自己和对方。
  3,杀手杀人后,法官及时公布,并宣布进入讨论阶段,然后投票。一般要给出一个投票的截止期。
  4,原则上每人都要提出自己的见解,并陈述自己不是杀手的理由并指出别人的疑点,如:如果我是杀手我会如何,等等。
  5,在投票的最后期限前投票,法官统计票数后得票最多的疑犯被处决并公布投票名单。(有几个杀手投几票,可以少投,不投)如果最高的票数同票则不处死任何人,直接进入下一个杀人期。
  6,法官公布选举结果并执行死刑,当晚若无人遇害则游戏结束,若还有人遇害则重复上述的2-6直至杀手被抓或者好人死光。
  7,坏人死了,可写当坏人的感想,被处死的好人死了也可发表被误杀的感想,被杀死的好人可写指证坏人的遗言。法官也可以发帖子,但要掌握分寸,不要让杀手太暴露。
  8,投票方式:到当天的投票贴投票。公布投票情况,但不公布身份。
  9,每次游戏时间都会控制在1——7天之内,如果不能保持每天都有一上网时间发贴和投票的网友请事先考虑要不要参加游戏,以免影响其它网友。
  10、参加游戏者没有被凶手"杀"了以前,如果不发言或不投票,则做弃权论,建议凶手先杀之而后快!
        11、游戏中的身份一共有:法官,杀手,好人,亲友团,乌鸦,写手。
        亲友团: 除玩家外,知道且仅知道某一玩家身份的人为该玩家亲友团成员,即亲友。版杀期间,亲友团成员不得与被亲友游戏者所在团体之外的玩家私下沟通,不得在版面发表任何版杀相关文章。
        乌鸦:除法官、玩家(正式游戏参与者)、亲友之外的所有人均为乌鸦。可随意发版杀相关文章,标题以【乌鸦】标记。
        写手:由文采好的选手担当,按照版杀进程设计故事情节写作。标题以【写手】标记。

12、未完待续,随时补充!

除规则特别规定,版杀期间以下行为严格禁止,并将受到直接判死的惩罚:
    1、转发或公开身份信、黑夜行动信等一切游戏信件,以及一切关于本次游戏的qq记录、msg记录等,无论是否伪造。
    2、人身攻击行为。
    3、使用马甲或说服某旁观者,使得自己的意志以某个非游戏者的身份表达出来。
    4、存活玩家无故一天(按照游戏时间)既不发文也不投票者(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法官)
    5、贿赂或色诱法官。

3065

帖子

0

原创值

1078

金币

装修大学_教授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062
发表于 2010-06-22 16: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占楼 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65

帖子

0

原创值

1078

金币

装修大学_教授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062
发表于 2010-06-22 16: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板凳 板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65

帖子

0

原创值

131

金币

装修大学_博士生

Rank: 6Rank: 6

积分
1712
发表于 2010-06-22 16: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比较复杂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7

帖子

0

原创值

14

金币

大三_装修里手

Rank: 3Rank: 3

积分
86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0-06-22 16: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killbar.com/

可以参考这个网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帖子

0

原创值

5

金币

大三_装修里手

测试一下测试一下

Rank: 3Rank: 3

积分
83
 楼主| 发表于 2010-06-22 16: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蝈蝈) 的帖子

看起来复杂 实则简单
按照法官的公告来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65

帖子

0

原创值

1078

金币

装修大学_教授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062
发表于 2010-06-22 17: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玩起来需要很好的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63

帖子

0

原创值

19

金币

装修大学_研究生

开心装修,快乐团购!

Rank: 5Rank: 5

积分
1097
发表于 2010-06-22 19: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开始啊,我以前玩可是高手,经常杀掉自己的同伴,

然后杀掉所有的警察或者平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5

帖子

0

原创值

95

金币

大四_装修达人

Rank: 4

积分
230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0-06-23 09: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以前经常缺腿的时候就喊我玩,现在同伴都不让我玩了~~~

        郁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28

帖子

0

原创值

2218

金币

荣誉版主

积分
2485

社区明星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0-06-23 17: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谭校长于2010-06-22 19:47发表的  :
好久开始啊,我以前玩可是高手,经常杀掉自己的同伴,

然后杀掉所有的警察或者平民

杀人高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