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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7 16: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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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买的地漏能退吧?
今天在现场,现场导购给我算地漏,当时也不是特别了解要多少个地漏,只是告知几厨几卫几阳台,但是回来看施工图,而且查了一下资料: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1.7条规定“布置洗浴器和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应少于50㎜”。但对厨房是否要设置地漏并无硬性规定。另外《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5.7条规定“ 厕所、盥洗室、卫生间及共其它需经常从地面排水的房间, 应设置地漏” 。对此规定本人是这样理解的, “本条规定了在什么场所要设置地漏, 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经常”两字, 对于不经常从地面排水时, 就不必设置地漏。因为只有经常从地面排水, 才能不断的补充地漏存水弯水封, 隔绝管道中有害气体窜入室内, 反之, 地漏由于得不到补充水, 水封就会干涸, 结果反而成了一个通气出口, 造成对室内环境的污染。厨房安装地漏弊多利少, 地漏水封一旦干枯, 就会变成臭气的散发源。几年前香港淘大花园“非典”的传播原因之一就是地漏的水封干枯而引菌入室。因此本人认为厨房内可以不设地漏。实际上, 现在很多高级宾馆的卫生间均不设地漏,也有许多住宅设计中厨房间也不设漏。这里就要求设计人员把握住什么是‘经常’从地面排水, 从而决定是否要设置地漏。
我的厨房,包括看是分区的卫生间都不必要设置地漏的,所以造成我多买了两个地漏,可能导购员在现场比较忙所以没有仔细询问客户的具体需求,应该可以到时退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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