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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3-08 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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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这个是一个设计合同 我2012年在一个设计公司交的设计费 但是房子在2012年12月25号才交房
那天他们公司派人到新房去量房了
他们也派人给我出了初步方案 但是一改再改 还给我出具了估算表
但是 我现在找到了另外一家公司 我觉得他们的设计方案更好 而且价格更加合理 所以不想在用这个合同乙方的设计
而且我发现这个合同存在很多霸王条款 显失公平:
1.在我2012年2月没有交房的情况下提前收取我全额的设计费用,同时也并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给我一个设计成果。
2.我当时房子没有出来,他们也没有给我任何书面补充协议,甚至在2012年12月25日自主更换我合同上的设计师。
3.乙方单方面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但合同本身对乙方并没有任何约束,甚至没有写清楚设计的截止时间,也没有写清楚逾期怎么补偿甲方。
我想请问 这个设计费 我可以退吗?
阿紫回答:
1、未交房的情况下收取设计费问题。
设计合同不以收房为前提,合同具有相对性,设计合同只对业主和装修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您需付全款并提供钥匙,付款、交钥匙是您的合同义务。
2、逾期交付设计图纸问题。
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设计图,装修公司构成违约,但是合同没有规定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实际履行中会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
3、更换设计师问题。
从您提供的合同看,没有约定具体的设计师,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装修公司更换设计师不构成违约。
4、装修公司单方要求履行合同问题。
您已经交纳设计费,装修公司量房出方案、预算,双方都有履行合同。
5、设计费能不能退问题。
根据合同的约定,您收到设计图后设计费不退还,除非装修公司愿意退还您设计费。建议您找装修公司协商,看能不能挽回点损失。
感谢 bskl12378 提供的“设计合同”,我们一起来学习。
先简单解读合同:
签订合同当天,业主必须支付设计费3800元,并将房屋钥匙交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业主交付设计图,业主收到设计图后选择装修公司施工,如果工程预算和结算均不低于4万元,那么设计费按25元/㎡冲抵工程款;如果业主收到设计图后不选择装修公司施工,那么设计费不退还。 另外,业主可以享受“2012年春季家博会标准样榜房优惠”。业主已经领取港澳游双人券一张。
再仔细看下合同约定:
设计费计算方法:设计费按套内面积38元/㎡计算,套内面积超过100㎡的按实结算,套内面积不足100㎡的设计费按3800计算。如果因业主原因导致设计师重新修改50%以上设计内容,那么业主要增付设计费。
设计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原始结构图、水电示意图、立面施工图、局部大样图。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设计师就设计内容进行解释和修改,设计图不包括效果图,如业主需效果图,需按500元/张购买。
另外收费项目:装修公司提供的预算,业主只能在装修公司内进行审核;如果业主带走预算书,业主要支付预算成本费,预算成本费如何计算没有约定。
预算不能带走,施工方式、工艺标准和建材品牌、等级没有约定,家博会的优惠方案也没有详细内容,双人港澳游包含的内容也没有约定,甚至连设计师都没确定的前提下,签定设计合同交纳设计费,除了交钱,业主的权利在哪里!!!
装修是本,优惠是次,一定不要为了优惠贸然下定。花几千元买个优惠政策,不如先看公司资质规模、施工标准、主材辅材的品牌、等级,装修公司推出的优惠方案,目的也是签订施工合同,作为业主一定要冷静,货比三家不吃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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