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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ㄡㄡ 于 2014-9-24 14:18 编辑
长沙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资料汇总:
[li]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8665432,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涉港、澳婚姻登记)[/li][li]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4683371,火炬中路8号妇幼保健所1楼 [/li][li]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5898103, 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负一楼) [/li][li]岳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8999491,金星北路(岳麓区政务中心内) [/li][li]开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4399027, 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内政务中心二楼 [/li][li]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5512206, 曙光南路1号雨花区社区服务中心 [/li][li]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4011830, 长沙县星沙镇板仓北路178号 [/li][li]望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8081479, 望城县城关镇高裕中路31号 [/li][li]浏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3673699 ,浏阳市行政中心负三栋一楼 [/li][li] 宁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7899986 ,宁乡县玉潭镇新山路116号 [/li]
长沙各区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一、长沙芙蓉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须知
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双方复印在正反面一张纸上);
3、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
4、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提交三张二寸合影照片;
6、军人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及军人证;
7、填写表格须用黑色钢笔。
8、收费标准:湘价费[2002]69号,每对工本费9元
9、办理证件时间:周一、三、四、五上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未婚证明登记手续;
10、联系电话及地址:火炬中路8号妇幼保健所1楼,电话:84683371,邮编:410016;投诉电话:84789555,投诉电子邮箱:zwzx@furong.gov.cn
11、网站:http://www.furong.gov.cn/
二、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须知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并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戚三代以上的旁系血亲。
2、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的常住户口,男女双方应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
3、男女双方近期正面半年免冠两寸合影照片3张。
4、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机关办理,并当场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
5、登记完毕发放《结婚证》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共同领取。
6、按规定交纳工本费9元整。
7、所有填写内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填写完后当事人应当面亲笔签名。
8、结婚登记程序:出示证件→询问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证仪式,颁发《结婚证》。
承诺办事时间:资料齐全即办。
窗口电话:84534906
投诉电话:84552321
咨询网址:http//www.kaifu.gov.cn
三、长沙天心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政部《婚姻登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2、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3、身份证已过期或身份证、户口簿丢失,应当先到公安部门补办。
4、现役军人登记,应出具军人单位婚姻状况证明。
5、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
6、男女双方均无医学上规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
7、再婚登记适用本规定。
四、长沙雨花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须知
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2、审批条件:电话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男必须满22周岁,女必须满20周岁,城市居民在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区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农村居民在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登记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天天办理。
4、登记地点:曙光南路1号(劳动路与曙光路交汇东南角社区区服务大楼三楼),联系电话:5512206。
5、本人户口簿(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表在登记处在场领取并填写)
7、双方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8、现役军人办理登记的须持当事人有效证件和部队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9、离过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所需证件、证明与结婚登记手续相同。
10、复婚登记所需证件、证明与结婚登记手续相同。
11、原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的,须补办的手续与结婚登记手续相同。
12、原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须补领的,当事人可持户口簿(卡)、身份证和原发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档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3、审批时限:条件具备,证件齐备,当场办理。
14、收费标准及依据:长价费字[2002]003号,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
五、岳麓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须知
1、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办理双方有一方常住户口在岳麓区的居民的婚姻登记,且双方都应是内地居民。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照片;
8、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有出入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薄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理证件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9、办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第9办公楼一楼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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