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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23: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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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的这份合同我仔细看过了,我觉得这个合同确实存在一些疑问,我就我所知道的提醒你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该合同确实存在不少商家的责任豁免条款,但是我觉得起草此合同的人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第一条:安装时出现下列问题(破坏防水,水管,电线等)均与春天木门无关。看上去好像是有言在先,出了事别找我,殊不知这一条犯了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错误,如果你的安装过程中破坏到了业主的其他财产,这不仅仅是一个违约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侵权问题,出现了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即使你通过合同约定想豁免你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其实这也不能成立,任何违约责任,都不能随意通过合同条款来进行豁免,更别提是这种格式合同),你也无法排除因施工问题造成的侵权责任。所以,这一条,我认为,基本上是一个无效条款!
二、第六条中不知道是否算是提到了你遇到的这个问题,有活结,色差和纹路不规则属正常现象,不知道这是否类似于果汁饮料中的沉淀物的消费提示,但是我认为,即使是一些活结和色差属于实木门的正常现象,也有必要对这些活结和色差做一个有效界定,商家需要在购买前向消费者做一个必要的说明,否则就无法避免像您这样的扯皮事件的发生。这一点,至少说明这份买卖合同不够完整与严谨。
三、告诉您一个合同法的基本规定,像春天木门提供给您的这份合同,是个典型的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合同出现争议时,针对该合同的解释要进行不利于格式合同或条款提供方(在你这件事中就是指春天木门)的解释,所以,只要春天木门无法拿出证据证明你家门上出现的瘢痕属于行业内普遍的现象,您就有权要求春天木门重做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乃至要求终止合同,申请全额退款!
以上仅为本人个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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