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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0 1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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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收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您要求整改。那么您是否在收房单据上签字?如果没有,当然还属于尚未交付房屋,您的物管费收取时间仍未起算。
我也有疑问。
因为房子有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因此一直没有在收房单据上签字。期间,开发商发函强制要求收房,说3天内没有办理收房手续就是默认收房。可是发函的时候,房子都没整改好。CD当时在广州,第2天的时候曾经快递一封回函过去。
可是事隔1年,我突然发现快递居然说无法投递,没有投递成功。
这个事情是不是就复杂了呢?
到目前为止,我家房子阳台地漏处在阳台地势最高处。能解决的办法就是,垫高地面。可是同样引起的问题就是,标高可能会与设计图有出入。
另外外墙阳台门上方出现了规则的裂缝,百分之八九十不是龟裂纹。怀疑是沉降纹,当然也不排除别的可能。但是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不属于外墙漆粉刷问题导致的裂纹。
外墙多出裂缝,有引起外墙渗水的隐患。
这样,我拒绝收房是不是合法的?期间产生的物管费是不是仍然需要我自己承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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