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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滢宝贝 于 2015-3-25 23:48 编辑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今年年后,从老家过年回来发现家里“水漫金山”了,全是油污水。变成这样是因为厨房公共下水主管道堵塞导致楼上住户所有的厨房用水全部从我家洗菜盆下的下水管道回流到我家,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否应该由物业全部承担?
收房时所有住户都签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物业应该对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的义务。协议中公共设施明确列明了共用的上下管道。这次堵塞不是第一次了,14年年前也是在我们回老家过年前堵塞过一次,但是当时家里有人,所以及时解决了。
现在物业只同意承担一半的损失,理由是:
第一,此次事件属于偶发性突发事件,物业不可能预知哪条管道,什么时候将会堵塞。
第二,家里由于长时间没人在家,所以不能及时发现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三,堵塞的厨房下水主管道和厕所的管道是分开的,化粪池进行了定期清理,没有造成化粪池堵塞。
第四,管道堵塞部分是在楼下私家车库到地下车库一段,私家车库内属于室内(疏通公司是从私家车库这里开始往下疏通的,具体是不是私家车库内就堵塞了我不知道,但是私家车库内是有一个可以打开管道的盖子)。
第五,管道内又看不见的,所以不可能天天去检查疏通。
第六,开发商设计存在缺陷。
第七,请来专业的疏通公司用高压水车边冲边淘出来的情况看,全部都是凝结成块的油污造成的,应该由所有业主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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