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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8-03 21: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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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楼主(laonv719) 的帖子
laonv719很抱歉,最近太忙了今天才看到帖子
你列举的法条不能成为拆除基站或退房的依据:
手机基站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我国法律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有明确要求,即必须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既然手机基站作为小区必要的配套设施,国家对其建设又有明确要求,其存在是合情合理的。
你的担忧我能够理解,良好的居住环境必须让人感觉安心、舒适,然而个人感受是千差万别,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对辐射是比较敏感,下面的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如果房价上涨并且你心存顾虑,那么我建议你卖房后另外再买房。
第二、如果以手机基站辐射为由向开发商主张退房,需要查看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并且需要权衡房屋的市价差与退房违约金那种对自己更有利。
第三、如果向开发商主张拆除基站,那么必须先证明基站的建设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
第四、如果你能消除对辐射的顾虑,那么就安心居住,当然不能否认辐射的存在,但科技是发展的,只要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人体不会造成严重危害,特殊体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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