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
发表于 2010-10-21 22:51:05
麻烦法律专业人士时间某处同学解答以下问题:
1、作为法律工作者,告诉消费者遇到权益受损就选择息事宁人,请问这算法律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吗?
2、请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出现红星美凯龙有何zz因素?
3、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但我起码知道对消费投诉商场有责任协调直至解决吧,这个应该有法律规定吧?
时间某处
发表于 2010-10-21 22:52:19
如果您是幽幽,您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呢? o4*)JsTG
这件事处理很简单,既然老板知道此事,并且给出解决办法,证明老板知道此贴的影响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似乎也该给对方一个台阶下,给台阶下的同时是不是也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呢。?我只是担心幽幽桑这样下去怕会闹得材料商那大不了撕脸,我又不是没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我从来没说过不让幽幽桑继续发帖,只是现在这个时候得注意策略了,在争取我们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得注意上面同志说的 ‘和谐’。大家都和谐。
好了,我的劝告在大家看来都是托辞,那我封嘴。
我就被08和谐吧。
log
发表于 2010-10-21 22:54:39
o8为什么要和谐你啊。。。。
时间某处
发表于 2010-10-21 22:58:09
引用第70楼log于2010-10-21 22:51发表的:
麻烦法律专业人士时间某处同学解答以下问题:
1、作为法律工作者,告诉消费者遇到权益受损就选择息事宁人,请问这算法律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吗?
2、请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出现红星美凯龙有何zz因素?
3、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但我起码知道对消费投诉商场有责任协调直至解决吧,这个应该有法律规定吧?
static/08/images/back.gif
回答:
1,我并未让其息事,只是注意战争的策略。
2,这个事情很简单,把红星美凯龙牵扯出来对自己不利,因为要知道红星美凯龙靠什么养活,是靠众多的建材材料商的租金与给商场的返点,你觉得红星会站向于哪方?关于ZZ原因,红星美凯龙尽管被整修一年,但是他还是开业了。大家想想。
3,至于这点,法律规定有很明确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众多细则,但是我请问,在中国法律真的健全吗?当然,合同是最终消费者的利刃保护自己。
log
发表于 2010-10-21 23:03:13
才疏学浅,真没看出你的策略。。。
时间某处
发表于 2010-10-21 23:03:43
香颂26 我很佩服你的思维,很活跃。
我不是玩数字游戏,我是在我感兴趣的品牌力去挑刺,然后你去看看此贴的加红,不从回复页面来看,因为我得第一眼是无法看到那么小字眼的回复数页,而是那红艳的几个字来吸引住我眼球。
你的怀疑我可以从心里学角度理解。
所以既然如此,我选择被你们和谐。
我可以选择另外申请个号来继续我的团购。
然后我会在我买了众多东西后告诉你们,我曾经是时间某处。
时间某处
发表于 2010-10-21 23:06:03
引用第74楼log于2010-10-21 23:03发表的:
才疏学浅,真没看出你的策略。。。
static/08/images/back.gif
请不要在不知道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对人予以评价,谢谢,这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
策略,只有聪明的人才知道怎么运用。
LOG老弟,你也应该运用过策略二字,在人生,在生活,在此08家庭里。
对吧。
log
发表于 2010-10-21 23:07:05
我说我才疏学浅呢,汗。。。
ps:在不知道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请不要以“老弟”相称
时间某处
发表于 2010-10-21 23:08:55
log老弟。你这是在策老哥我呀。。。。
反话谁都听得懂啦。
离离
发表于 2010-10-21 23:11:19
路过
1、幽幽确实是在红星美凯龙定的家具 现在出啦问题 商家责无旁贷 如果联邦高登是第一责任人红星美凯龙也脱不了干系
2、幽幽的态度在本人看来已经是过于柔和,才导致联邦高登有恃无恐,不然拿着照片每个周末去联邦登高的门口晃一晃 和顾客聊一聊货不对板的百分比 也是不错的休闲
3、最后一句奉劝联邦登高的 危机公关 越早越好 不然事情闹大 赔了夫人还要折兵 补偿跑不了 名誉的损失更不是你补偿的那几个钱可以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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