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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0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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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一般从约定的交房日算起,维修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构成违约的,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房子一直处于维修状态,是开发商怠于维修,且质量不合格,不仅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关于 物业管理条列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是这么理解的:
1、业主应当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2、业主与他人的约定由他人交纳物管费时,如果他人未交,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3、未出售或未交付的房屋由开发商交纳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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