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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10-20 14: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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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误工期一月余,赔款人民币一百五?
联邦高登,这就是你解决问题的诚意表现?
狗血的后续来了。
汪经理来电话:工厂表示重做最快十天,万一路上运输有什么问题,可能会顺延几天,总之就是11月初可以安装上门。
幽幽桑对这个速度表示可以接受,然后提出了赔偿的问题。
汪经理:我都答应帮你重做了,也很积极的解决问题,请你包容噼里啪啦一大堆(总之就是想不赔钱)
幽幽桑真是一脸黑线,这叫什么话?我交钱给你的时候,你怎么不包容包容少收个几千?这次事故责任完全在商家,你有义务有责任解决问题,怎么现在说的好像你是第三方出于同情心理帮我一样?
经过两人一番口舌之争,汪经理表示柜门并没有出问题啦,是柜体出问题啦,所以分开货款算赔偿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汪经理很大度表示会赔偿人民币一百五十元给幽幽桑。
我是绝对不会接受这个结果的。
Ps:在今天的电话沟通中,汪经理还表示这种发错图纸的失误是定制家具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要求幽幽桑体谅与包容。
幽幽桑很想问一句:同志,这话你敢以联邦高登长沙市场负责人的身份当着媒体记者的面再说一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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