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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9-01 2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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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9楼八月桂花香于2010-08-31 08:23发表的 :
昨日下午,难得空闲,想起我的公积金已闲置多年,何不取出来填填这越超越多的预算窟窿!
一通忙碌,备齐资料,杀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倒是不多,递上资料给一美女阿姨,满怀期望的等待.。
哪知不到一分钟,美女阿姨轻轻的告诉我:您N年前购置的第一套房面积超过140平,根据市公积金管理最新
规定不予提取!问之:新政什么时候执行的?答曰:七月。
一个月,我与我的公积金失之交臂! 自己的钱还不能用,唉~~
我家的公积金直接还贷款了,这个还是蛮方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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